美国商标注册的资料准备

栏目:电商资讯时间:2024-08-11 07:23

美国商标的保护对象是在美国注册的商标,当在美国使用的商标在美国获得保护后,其它国家的使用人也可以在其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根据美国联邦法《商标法》,商标可以在美国自由使用。但注册商标后,如果商标与他人已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同时存在,则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撤销申请。 对于未注册的商标,可通过“申请在先”原则来保护;而对于已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使用在先”原则来保护。本文将为您介绍在美国注册商标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商标图样

美国商标法对商标图样的要求十分严格,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没有污损、变形、涂改或其他缺陷,若图样不清晰,可以要求补正;如果提交的图样不是彩色图样,必须使用黑色墨水或者是黑色墨水的铅笔;如果提交的图样是黑白图样,则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铅笔。美国商标注册规定,商标的每一个字母都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视为无效。如果使用颜色进行注册申请,颜色只能为黑、白或红、黄、蓝;如果使用线条和几何图形进行注册申请,线条和几何图形必须清晰可辨。

美国商标的文字部分是没有限制的。除了纯文字商标之外,还可以有英文字母商标以及纯字母商标、图形商标等等。因为美国商标法对商标文字有很多限制,所以美国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中会要求提交英文或者是纯文字的申请。同时如果有一些字母作为文字商标,那么英文必须作为其中一个字母来进行标注。

二、商品/服务清单

注册美国商标的商品/服务清单必须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要求填写,即《国际商标申请书》或《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应根据《国际商标申请书》或《商标注册申请书》列出的商品/服务项目进行选择,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

2、如果申请人为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应提交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如公司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与该商标指定商品/服务相关的其它资料,如相关商品/服务使用说明书等;

4、与申请的商标图样或商标说明书中的商品/服务相同或相似的其它材料。

三、商标注册申请书

1、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拟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图样(需要提供清晰完整的图样)。

4、申请人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签字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如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6、如果申请人为自然人,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注册的商标类别,如果是在美国已经注册过的商标,就无需重复提交;如果是新申请注册的商标,就需要重新提交。

四、委托书

在美国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美国联邦注册办公室(OTB)进行注册;另一种是通过美国国际商标协会(International Portal of Practice, IPPO)进行注册。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向其律师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得授权文件。如申请人已有授权文件,则不需要再向 IPPO支付费用。

美国是一个商标保护意识比较强的国家,所以很多企业在使用美国商标的时候都会选择到美国注册商标。通过在美国注册商标,企业不仅可以提高品牌价值和企业形象,同时还可以通过保护自己的商标来避免一些侵权行为的发生。

目前国内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到美国进行商标注册,这不仅是因为美国商标保护意识比较强,同时也是因为在国内申请美国商标费用较高。如果您有时间也有精力的话,可以选择在国内申请商标。

五、申请地址

美国商标注册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向 USPTO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

2、形式审查: USPTO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符合条件时予以公告;

3、实质审查:根据《商标法》规定, USPTO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该阶段是商标注册能否成功的关键阶段。如果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该阶段向 USPTO提出复审申请;如果复审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 USPTO再次提出复审申请;

4、公告:美国商标注册公告是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网站上进行。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的异议期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注册成功。

六、声明书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在美国商标申请必须提供声明书(Statement of Responsibility)。声明书由申请人或代理人起草,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在美国,商标注册的申请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因此申请人必须提供英文名称、地址及签字(签名必须由申请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

2.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应符合《商品和服务分类表》(Subject and Service Tags)的规定。

3.该商标申请的意图及用途。声明书中必须表明该商标用于哪些商品或服务项目上,并表明其目的是什么。

4.该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应与申请注册商标在形状、颜色、声音或者其他特征上不能产生混淆、误认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七、其它要求

1.商标的申请应根据美国《商标法》第9条(a)款的规定,即: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填写在申请书上。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应与提交申请时的名称和地址一致。美国商标的申请应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即马德里协定)进行。注册商品和服务包括:1.工业品外观设计;2.地理标志;3.商品包装或容器的图案;4.商业经营中所使用的名称或图案;5.某些商品或服务的专用名称;6.某些商品或服务的特定质量、声誉、用途等。

2.除上述外,不能在美国使用或者准备在美国使用的任何商标申请,例如商标标识、商标图案等,均不得作为申请美国商标的依据。

3.根据《商标法》第15条规定,下列商标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仅仅是一种图形的;

(4)仅仅直接表示了地理名称或者是地名,或者仅是姓氏,或者仅仅以图形或文字表示。